股东抽逃出资,董事要担责吗?

领域:公司法(含董监高责任)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股东抽逃出资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与该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董事并非必然担责,关键在于是否"负有责任"——即是否协助、是否明知而未制止, 或是否怠于履行出资核查、催缴义务。已尽合理履职义务的董事,通常可主张免责。

⚠️ 本文为法律常识框架,条文序号依据 2024 年 7 月 1 日施行的新《公司法》。具体个案的适用、时效与举证, 请以正式法律意见及生效裁判为准,本页内容须经执业律师审核。

二、法律依据

三、董事"负有责任"的情形分析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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