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经济补偿 N、N+1、2N 怎么算?
领域:劳动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离职经济补偿常见三种:"N"是合法解除/终止时按工作年限支付的经济补偿;"N+1"是在合法解除但用人单位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时,额外加付1个月工资(代通知金);"2N"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为经济补偿的二倍。三者适用前提不同,温州劳动者应区分公司辞退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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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 《劳动合同法》第47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 《劳动合同法》第40条:医疗期满、不胜任工作、客观情况重大变化三种情形解除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即"代通知金",构成N+1)。
-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依照第47条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2N)。
三、主要风险情形 / 情形分析
- 情形1:协商解除、合同到期不续签、公司合法裁员等合法情形——支付N。
- 情形2:符合第40条三种情形但公司未提前30天通知——支付N+1(额外1个月代通知金)。
- 情形3:无合法理由辞退、辞退孕期女职工等违法解除——支付2N赔偿金。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 建议1:先判断辞退性质——合法还是违法,决定主张N/N+1还是2N。
- 建议2:核算工龄与解除前12个月平均工资,注意高收入者受社平工资3倍、12年封顶限制。
- 建议3:签收解除文件前注明"对解除合法性保留异议",并咨询温州本地律师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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