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招待费税前扣除有什么限额?

领域:税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FAQ

一、结论

业务招待费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实行"双限"规则:按发生额的60%扣除,且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二者孰低为准,超出部分须作纳税调增。温州企业应将其与业务宣传费、会议费严格区分,避免混同列支被稽查调增。建议单独建账、留存审批单与消费明细,大额招待附参与人名单与事由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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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依据

三、主要风险情形 / 情形分析

四、给当事人的实操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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