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逃出资的认定与法律责任

领域:公司法 · 地域:浙江省温州市 · 类型:实务文章 · 发布:2026-08-15

一、问题背景

不少创业者为"撑门面"把注册资本写得很高,验资后又把资金转走,俗称"过桥注资"。 有人以为钱是自己的、转走没关系;还有人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联交易把公司资金"合法"抽走。 抽逃出资不仅动摇公司信用,更直接威胁债权人利益,是实务中高发且后果严重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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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核心观点

股东在公司成立后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且损害公司权益的,构成抽逃出资, 应当返还出资本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负有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管及协助抽逃的他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公司债权人可请求抽逃股东在抽逃出资本息范围内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三、法律依据

四、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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